可燃性UL94等級是應用最廣泛的塑料材料可燃性能標準。它用來評價材料在被點燃后熄滅的能力。根據燃燒速度、燃燒時間、抗滴能力以及滴珠是否燃燒可有多種評判方法。每種被測材料根據顏色或厚度都可以得到許多值。當選定某個產品的材料時,其UL等級應滿足塑料零件壁部分的厚度要求。UL等級應與厚度值一起報告,只報告UL等級而沒有厚度是不夠的。
? 各種類型塑膠產品的防火等級分類
? 膠粒:94HB, 94V-2,94V-1, 94V-0,94-5VB,94-5VA ? 泡棉:94HBF,HF-1,HF-2
? 薄膜:94VTM-0,VTM-1,VTM-2
一、膠粒類
膠粒類塑料阻燃等級由HB,V-2,V-1,V-0,5VB向5VA逐級遞增:
HB:UL94標準中最低的阻燃等級。要求對于3到13 毫米厚的樣品,燃燒速度小于40毫米每分鐘;
小于3毫米厚的樣品,燃燒速度小于70毫米每分鐘,或者在100毫米的標志前熄滅。
V-2:對樣品進行兩次10秒的燃燒測試后,余焰&余燃在60秒內熄滅。滴落的微??牲c燃棉花。 V-1:對樣品進行兩次10秒的燃燒測試后,余焰&余燃在60秒內熄滅。滴落的微粒不可點燃棉花。 V-0:對樣品進行兩次10秒的燃燒測試后,余焰&余燃在30秒內熄滅。滴落的微粒不可點燃棉花。 5VB: 對樣品進行五次5秒的燃燒測試后,余焰&余燃在60秒內熄滅。滴落的微粒不可點燃棉花。
對于塊狀樣品允許被燒穿。
5VA: 對樣品進行五次5秒的燃燒測試后,余焰&余燃在30秒內熄滅。滴落的微粒不可點燃棉花。
對于塊狀樣品不允許被燒穿。
二、泡棉類
UL94 HBF、HF-1、 HF-2水平燃燒測試
適用產品:泡沫材料; 樣品尺寸:15 pieces (150± 5) X (50± 1) mm X thickness (最小厚度和最大厚度都要提供, 當最大厚度和最小厚度的測試結果不一致,則中間的厚度也要提供,間隔不要超過6mm,試樣寬度不要超過50mm
測試方法:UL94:1997、ASTM D4986-03(泡沫塑料)、IEC 60695-11-10(2003)、ISO 3852-88(軟質泡沫材料);
測試相關介紹:在試件的25MM,60MM,120MM處做參考標記,翼頂噴嘴的火焰施加于水平放置在絲網上的泡沫塑料一側,施加火源時間為60S,測定試件的燃燒速率;
評定方法:
UL 94 HBF:在25MM及125MM兩個標記間材料燃燒速率不超過40MM/MIN,或在125MM標記前自熄,但不符合UL 94 HF-1及UL 94 HF-2的要求;
UL 94 HF-1:一組5個試樣中至少有4個明燃時間小于等于2S,任何一個試件的明燃時間不超過10S。經過60MM標記后,試樣未能破壞。點燃源移開后,或經過60MM標記后,試件燃燒時間不超過30S,無熔滴;
UL 94 HF-2:一組5個試樣中至少有4個明燃時間小于等于2S,任何一個試件的明燃時間不超過10S。經過60MM標記后,試樣未能破壞。點燃源移開后,或經過60MM標記后,試件燃燒時間不超過30S,熔滴點燃脫脂棉
二、薄膜類
UL 94-2006 VTM-0/VTM-1/VTM-2 薄塑料垂直燃燒試驗——防火測試
測試類別:防火測試,薄塑料垂直燃燒試驗 ANSI/UL 94-2006, Clause 11 1. 樣品尺寸 試樣為長(200±5)mm,寬(50±1)mm,厚度為最小厚度和最大厚度。如果最小厚度或最大厚度試驗結果指示不一致,中等厚度的試樣也應提供和試驗。 2. 樣品數量
每種厚度和狀態調節條件10個試樣。 3. 狀態調節 溫度(23±2)℃,相對濕度(50±5)%的環境下調節至少48h。 溫度(70±1)℃環境下調節168h,試驗前在室溫環境下放在干燥器中冷卻至少4小時。 4. 燃燒條件 火焰高度:(20±1)mm 火焰顏色:藍色火焰 燃燒氣體:甲烷 燃燒角度:90° 燃燒時間:(3±0.5)s 施加2次 5. 評定判據
法國防火等級標準
M0級——不可燃材料;
M1級——防燃材料;
M2級——難易燃材料;
M3級——中性易燃材料;
M4級——易易燃材料